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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三年代表建议,催生一项利企利民政策》 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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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三年代表建议,催生一项利企利民政策》
获得中国人大新闻奖二等奖

 

历经三年代表建议催生一项利企利民政策

过完年一开工,顺昌县的欧浦登光学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璋不忘给同是企业家的福建省人大代表、福建省顺昌虹润精密仪器有限公司林善平打来电话:“看到文件了,太好了,太好了!”

卢璋所说的文件,正是2020年1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暂行方法的通知》,其中重点明确:企业参保人员遗属可以一次性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这项有利于企业、惠及全省420多万参保职工政策的出台,主要源于一件代表建议。

企业呼声 代表呼应

2017年初,卢璋专程找到林善平,要反映一件令他痛心的事。

原来,欧浦登公司下属的一家省内分公司员工因道路交通事故意外身亡,属非因工死亡。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要求当地社保中心向其遗属发放“两金”。但社保中心答复称,我省至今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及具体实施标准。无法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卢璋还提到,不久前欧浦登公司江苏分公司的一名员工,下班回到家半个小时后猝死,该员工家属在一周内顺利领到了“两金”。实施同样一部国家法律,闽苏两地执行结果竟有天壤之别。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林善平专程向人社部门作了咨询,确定卢璋反映属实。企业的呼声,人大代表的职责促使他连夜奋笔疾书,撰写代表建议。于2017年3月作为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提交到省人大常委会。
他在建议中指出,2011年7月社会保险法实施后,民企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工缴纳了“五险一金”,民企的职工非工死亡的,社保基金应当支付“两金”。

省人大参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将该建议交由省人社厅办理。2017年5月,省人社厅答复,国家有关部门已在研究起草遗属抚恤政策,“待有关政策颁布后,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对此,林善平在答复件中写下“不满意”。林善平认为,一些省份已经按照社会保险法修改了地方政策,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再任代表 再提建议

转眼进入2018年1月,林善平开始省人大代表的第三个任期。履职执着的林善平感到“好事多磨”,解决企业参保职工的“两金”问题,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机会。

林善平就此进行了更广泛的调研。他了解到,我省不只有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法的相关待遇,包括国企在内所有职工都这样,还有一些企业非工死亡参保职工的遗属因“两金”领取问题,在法院打赢了官司,但相关部门却没有执行。他还通过所在公司的外省分公司和办事处调查得知,北京、上海、陕西、辽宁等9个省市,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均已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办理。

2018年1月26日,省十三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召开。南平代表团举行第一次审议,他就把问题端到会上。讲到小微企业的困难,员工及亲属遭遇的不幸,他很动情,听者为之动容。他还把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的具体规定和闽劳社[2000]477号文件进行对照,提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性政策应当修改,赢得大家支持。

三个月后,林善平收到有关部门的答复,他感到,有关部门反复强调“两金”政策属国家顶层设计范畴,始终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法律规定。对此,林善平在第二次表示“不满意”后,又提笔专门就此答复提出了自己的书面意见。

代表的“不满意”,引起了政府的“再重视”,有关部门再次答复,表示将努力推动“两金”列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机构也始终关注着这件代表建议的办理。数次召开协调会,听取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意见,督促落实代表建议,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增进共识 建议“落地”

2019年1月,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召开,林善平联合陆盛彪代表,又一次就此提出建议,希望有关部门尽快落实答复内容。

经过反复沟通协调,各方面分歧进一步缩小,在焦点问题上形成共识。

一是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企业与职工在依法履行社保缴费义务后,便享有社保待遇的法定权利。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的权利,不因地方相关政策的滞后受到减损,更不能因所谓“无法执行”而遭到剥夺。

二是相关文件必须修改。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开始实施,已执行近20年的闽劳社[2000]477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已明显滞后,并与国家法律相冲突,应当作出修改。“两金”所需资金由“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改为“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三是不能再等。在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抚恤金政策的“顶层设计”一时无法出台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与经验,以法律为依据,制定福建省的政策文件或暂行办法。待国家出台新规定,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

四是困难再大也要克服。福建省基本养老基金的支付压力再大,也要依法确保“两金”的支付。从省情出发,统筹兼顾,并经过测算,确定“两金”具体执行标准。

2019年8月30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举行“关于再提依法尽快解决城镇参保人员‘两金’问题的代表建议”专项督办会议。

会上,林善平、陆盛彪代表相继发言,情真意切,据理力争。省人社厅厅长林卫宠认真听会,积极回应:代表建议合法合理合情,主题教育要有成果,求实效,将尽快制定方案,争取在第四季度解决问题。

2019年12月31日,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从2020年开始,全省企业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两金”的发放由社保基金列支。2020年11月上旬,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就此进行了详细规定。

历经3年的代表建议所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林善平与陆盛彪也终于在建议办理答复件上签下了“满意”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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